《易经》64卦解读,我的方法很特别,看完你也能学会!
今天,我们来讲解《易经》,通过我的讲解,你可以更加容易学会并且掌握《易经》。
《易经》一共有64卦,今天我们来讲解64卦之一的雷山小过,为了让大家真切地感受到卦象,我们先不直接讲解内容,而是举个例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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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例子发生在唐朝,当时有一位占卜很厉害的人,叫作黄贺,黄贺所在县的县尉张师梦见白鸟在天空飞翔,然后堕于云间,他感觉这不是好兆头,于是找到黄贺,希望他可以算一算,这预示着什么。
黄贺起卦完毕,说道:“朝来寝息,不有梦乎?必若有梦,其飞禽之象乎?且雷震山上,鸟坠云间,声迹两销,不可复见。愿加宝爱,乐天委命可也”。
这句话的意思是:“早起晚睡,人没有不做梦的。你的梦是飞禽之事。雷震动于山上,鸟坠于云间,声音、踪迹去而不返,不能再看到了。保重身体,乐天知命吧。”
没多久,张师去世。
虽然书上并没有记载黄贺起的是哪一卦,但是我们根据他说的话,已经可以推断出是哪一卦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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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在这句话:“雷震山上”,八卦中震为雷,艮为山,雷震山上,意思就是震在上,艮在下,综合来看这就是雷震山上之象,而这一卦就是雷山小过卦,也是我们今天要讲解的卦。
好,我们先不看黄贺的解读,我们自己来看一看这一卦的内容。
雷山小过的卦辞为:“亨,利贞;可小事,不可大事;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”。
大家先不要看这里面的“亨,利贞、吉”这些词,因为这些词都是针对雷山小过这个卦而得出的,但是这里要用来占断人事,判断张师未来的情况,那么就不能直接运用,那样就太僵化了。
为什么这里说“可小事,不可大事”?很简单,大家看卦名就知道了,小过,过事逾越的意思,小过,就是小小的逾越,同时,结合卦辞里的说法,也可以看成是小事有逾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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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这么说呢?有一句话叫作“取法乎上,仅得其中,取法乎中,得其下”,君子做事情,往往是过于勤俭,过于恭敬,把做事情的标准拉高,矫正社会长久以来的俗弊。
所谓“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”,是说飞鸟留下悲哀的鸣声,飞鸟过高,欲下不得,哀鸣求救,上则愈危,下则犹得安,其实也是在用飞鸟来比喻小过卦的谦柔,只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
神奇的地方在于,张师所做的梦,竟然也有飞鸟,俗话说“天机不可泄露”,而这里梦境与卦辞吻合,却又有天机示现之象。
看到这里,大家应该觉得很有意思,那么如何断此卦?我们继续来看爻辞。
初六,飞鸟以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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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,过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,无咎
九三,弗过防之,从或戕之,凶
九四,无咎,弗过遇之;往厉必戒,勿用,永贞
六五,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;公弋取彼在穴
上六,弗遇过之;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
这里我就不一一解释了,本卦总纲领我前面已经说了,在于强调一件事,“不宜上,宜下”,我们要谈的是,黄贺为什么会给出这样的断语。
这里我希望大家注意,《易经》不是死板的书籍,它是由数得到象,再由理推象,天有天理,人有人理,理犹如规则,不能违背。
明白了这个道理,我们来看张师的梦境,他说自己梦见白鸟在天空飞翔,然后堕于云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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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理上来说,飞鸟于天空中飞翔,这是合情合理的,可是飞鸟坠于云间,这就不合理了,要在不合理当中找到合理,我们就要结合雷山小过卦。
此卦卦辞“飞鸟遗之音”,飞鸟于空中哀鸣,已经飞到了很高的位置,无所适从,因此坠于云间。
从这里我们可以推导出一个理,那就是飞鸟坠于云间之理,因此可知飞鸟违反了小过卦的卦理,小过卦有六爻,代表六个阶段,也代表高度,上六孤高,飞鸟在高空之象,而且艮为飞鸟,上卦震为艮卦倒转,为飞鸟坠落之象。
借助上六爻辞,我们可以得出结论:“弗遇过之;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”。
张师之梦,为大凶之兆。
这又是一个理,然后有飞鸟坠于云间之象,根据理,推导象,结局可知:“鸟坠云间,声迹两销,不可复见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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